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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物权法及其现实意义新论

他性权利。《物权法》以规定土地的所有权为根本内容,以土地管理和土地保护为主要制度,在第一百五十四条中规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重新分配权利。在农村宅基地的征收中除了自然灾害情形下的宅基地灭失,集体经济组织还是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明文规定,在变更与注销程序中将已登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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