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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方式的探讨
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对于处罚方式的选择应当以行政比例原则为指导,认真权衡利益,在充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同时实现利益保护的最大化。就此而言,《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关于限期拆除和没收的规定并不妥当。拆除优先于没收不妥《规划法》第六十四条针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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