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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的法律问题分析
关于报复陷害等罪名的犯罪构成,加重该类罪名的法定刑。从当前形势看,对举报者的打击报复一般分为直接报复和通过对举报者单位施压而进行间接报复两种情况,手段方式多样,不再一一枚举。对于种种刻意刁难、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可在诉讼法中建立“举报人救济程序”,以特别的举证、审理方<<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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