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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法问题刍议

罪进行定罪处罚。笔者认为,“两高”发布的上述司法解释如果能够得到不打折扣的执行,必定有利于切实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有利于对我国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刑事司法保护。但是,我国“两高”司法解释并不属于立法范畴,且即便在“两高”上述司法解释能够得到很好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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