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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视域下国家秘密的界定

,属于不应公开事项。因此,《保密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对国家秘密事项作出九种类型的界定。根据《征求意见稿》,《保密法》所称“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是指下列情形:危害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政权巩固和防御能力;危害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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