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物权精神与公安执法工作规范化运行刍议

得与基本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因此凡上位法提出的法律精神,下位法不仅不得违背,反而应当做好下位法的清理工作,与上位法积极衔接。同样,公安机关也应当抓紧对行政规章、地方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的清理,对于不适应甚至违背物权精神的法律规范,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比如现实中公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