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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耕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地总量进行控制,保持耕地的动态平衡。我国于1997年提出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概念和要求,并于1998年写入《土地管理法》。对耕地总量进行控制,对占用耕地与补充的耕地在质量、数量上必须达到平衡,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基本原则,将设用地单位必须补充相应的耕地,以此保证耕地的总量<<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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