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化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途径
冲突化解开辟了一条“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新路径。发挥群众教育价值,增强政府公权的合法性基础。在“枫桥经验”产生之初,群众的法制意识形成于政治斗争参与中。普及群众教育,开展“农村启蒙”工作,培育农民法制意识和维权理性是群众路线的首要,也是政府化解城镇化冲突矛盾的关键。加强基层组织教育,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是群众路线的另一视角解读:政府摒弃“口号式”政治宣传,重视“出自于基层,与乡土社会有着天然契合性的宗法、礼俗、习惯、道德等民间法这些‘旧的矛盾解决资源’”①,通过一些农民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极具感召力和启发性的活动来释放农民天然的社会伦理道德,通过矛盾调解灌输法制理念,使民主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真正生根发芽、成长成熟于广大农民群体解决关乎利益的相关实践中。挖掘监督价值,创建政务公开、群众参与机制。良好的公开监督机制是点化群众觉悟的良药,是塑造监督维权的利器,更是缓解社会“潜在性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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