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评估与完善
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我国早在革命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就建立了人民调解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得到了快速发展,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获得“东方经验”、“中国经验”、“东方一枝花”等赞誉。人民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贡献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显著成效。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在经济社会取得迅猛发展的同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越来越多,给社会安宁带来了重大隐患,为此,世界各国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措施切实化解各类纠纷矛盾,欧美国家在实践中产生了ADR机制(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非诉讼解决程序),试图在法庭外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建立了类似的机制,通过这些机制的运行,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在构建非诉讼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过程中,我国进行了许多尝试,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审判机关的法庭外调解等多种方式。其中,人民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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