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的宪法内涵、实现基础及发展思路刍议
需要从政治权利主体、政治权利客体即政治体制、政治权利实现平台、政治权利保障等方面予以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提高主体政治权利行使能力。提高主体行使政治权利的行为能力,首先应当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政治认同感和政治素质,否则,行使政治权利就会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和能力基础。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合法、理性、有序地行使政治权利。政治参与是实践政治权利的主要政治行为,在现代政治权利体系和民主协商的参与制度中,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理性、有序地参与到政治协商、政策咨询、政策听证、信访等多种政治行为中,实现利益动因与政治参与的结合,才能确保政治权利行使的有效和高效。(作者单位: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文化学院)【注释】①[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98页。②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24页。③[日]小林直树:《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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