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康修订法律
、赞助文体活动等进行品牌宣传。现在,烟草企业的宣传平台又开始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转战至新媒体,并已成为烟草业的重要营销手段。比如,通过在互联网上展示其捐助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所谓“善举”来洗白形象;通过线上线下借助热点时事、明星代言、微电影广告植入、有奖互动等形式吸引网友关注,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打“感情牌”、“科技牌”等手段拉近烟草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从而培养烟草产品的忠实拥护者。与其他方式可以通过官方加强监管不同,利用新兴媒体营销烟草是法律的“盲区”。对此,控烟人士特别指出,新媒体缺乏相关法律约束,更高效、便捷、廉价、互动性强,而且主要用户群是青少年。这无疑是在诱导青少年吸烟,培养潜在的吸烟群体。对此,来自国家控烟办、民间控烟机构、法律界等20多名专家联名呼吁,20年前颁布的《广告法》亟待修改,应增加新媒体广告禁区,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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