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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血缘关系养老协议的匡扶践行与监管创新

求妨碍者停止妨碍行为。同时,赡养人也要履行两个方面的义务:第一,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参照法定赡养关系),对老年人的生活起居等各方面进行照顾;第二,遵守除协议以外,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对公民的约束,例如不得虐待老人,不得辱骂老人,尊重老年人的生活规律等等。3.无血缘关系赡养者的违约特点无血缘关系养老协议既不同于一般的服务合同,也不同于一般的遗嘱,因此,对这类协议的违约行为也就呈现出相应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这类协议的违约者一般是赡养者。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老年人,尤其是纯老和孤老家庭,往往履约意愿比较稳定,因此,不大可能出现违约行为。相反,很多赡养者在签订协议时对困难往往估计不足,或者干脆存在不正当的企图。在非常长的履约期间,由于困难多于预期等种种难以言尽的原因,赡养者可能将老人视为“包袱”,因此出现违约的可能性相比老年人就要高得多。第二,违约行为往往很难被发觉。由于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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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cs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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