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文摘(七则)
享部分公共权力的社会团体的法定地位是国家认可的,而且在某一领域,国家只认可某一分享公共权力的自治性组织,这一自治组织具有垄断性。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自治组织的产生正是如此。我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城市的社区自治组织等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消费者协会等都是国家所认可的正式权威组织,而且在本领域里具有唯一性。其二,合作主义作为制度安排的价值理念,有助于中国治理模式的平稳转型。合作主义强调制度性整合,主张政府权威和社会团体进行制度性合作,达到双方受益。事实也正如此,对于当前正处在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时期的中国来讲,合作主义主张在充分考量群体利益基础上参与政策制定,这既可以为社会团体的利益表达提供合法的通道,使社会不满情绪得到合理的宣泄,又可以充分利用利益团体来贯彻执行公共政策,减少公共政策执行中的阻滞力。政府权威和社会自治团体的制度性合作和良性互动,显然更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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