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掠影(十六则)
《新京报》(2014年2月23日)辽宁:养老设施不达标今后无法通过验收日前辽宁省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个左右,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每个县(区)修建一所多功能老年人活动中心。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养老设施包括日间照料站、老年活动室、老年之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从现在开始,新建城区和新建小区低于‘0.1平方米’这个标准就无法通过验收;对未达标准的老旧小区,要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措施来整改”。记者在对几个老旧社区走访时,某社区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社区有一个约200平方米的老年活动室,还有一个公用的休闲广场。该社区共有居民7000多人,如果按人均0.1平方米养老设施要求,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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