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S > 世界知识
“法”的疑问,“法”的寻味
双方的法律属可判处监禁或以其他形式拘留多于一年或可判处更严厉刑罚者,须准予移交。《移交逃犯协定》第六条“政治罪行”第一款规定:如逃犯被控或被裁定所犯罪行属政治性质,则不得把有关逃犯移交。第三款规定:如果基于政治动机提出要求,因为该被要求移交者的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