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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次来电,通知我再交600元的公告费,这让我无法淡定了。怎么还收?电话那头以一种少见多怪的口吻说,上次交的是开庭公告费用,将来判决做出来后,还必须要进行公告判决,不然判决无法生效,要公告,自然还要缴费了。他说的是有道理,但我原本只想讨回2000元的损失而已,现在,损失一分没讨回<<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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