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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出台,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一)

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四)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司法解释》的第二条至第四条,还分别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进行了量化的规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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