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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第四批食品安全“黑名单”

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任人员姜贵羊、何来香5年内(2013.11.12~2018.11.11)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鉴于姜贵羊、何来香的上述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二人实施刑事拘留。上海市嘉定区诸翟小艾龙虾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3年6月2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定分局对诸翟小艾龙虾店进行监督检查,查见该店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从事炒龙虾等餐饮经营项目,并在龙虾汤料中检出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物质,嘉定分局将该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法处理。经查,艾亿林、何涛自2013年3月起,将从摊贩处购买的罂粟壳掺入香料中,用于为该店烧制小龙虾并提供给顾客食用。2013年11月25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艾亿林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1.5万元;何涛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上海顾帝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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