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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何以“逆袭”
是“个人缴存,单位资助,所有权归个人”,但《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了以买房为核心的提取条件,未买房者因不涉及住房消费,无法提取公积金,这便使得许多人长期承担缴存义务,却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而即使是买房,想动用公积金也并不容易。青岛的于先生前不久才贷款买了一套85平方米<<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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