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春天”不远
,《决定》提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无疑是再次让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据相关媒体报道,我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名单已经上报,预计首批牌照最快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公布。而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已有超过35家名称中带有“银行”字眼的企业名称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核准。民资进入银行业一般被认为有三种形式,设立一家民营银行,入股现有的商业银行或将农村信用社等重组成商业银行,以及将自身拥有的民营金融服务机构转型为民营银行。但不论采取哪种形式,民资进入银行业都是大势所趋,是民资的新机遇。如若改革成功,也势必将推动民资在金融、石油、铁路和电信等领域的准入。纵观此次改革,除了允许民资进入银行业,在立法保护民营产权、鼓励民企出海、民资可控股混合经济体,以及鼓励民资加快文化创新等方面,都给了民资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遇。想起万通控股董事长冯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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