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改革启幕
务员队伍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从2006年8月开始,深圳市就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在公安系统率先实施了专业化改革,但当时的动作很小,在全国基本没什么影响。2010年,受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深圳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而相关配套政策的一系列改革一直持续至今。作为全国惟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深圳的基本做法是首先把大部分从事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服务的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中划分出来,归为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类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占比高达69%,共分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至七级“执法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人数最少,由高至低设有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按照规定,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之后,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饭碗”。从表面上看,是没有被划分出来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了便宜,端的还是“铁饭碗”,但实际上,是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晋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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