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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乱象

有的究竟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恐怕很多业主都一头雾水。事实上,地下车位产权归属的确较为复杂。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来说,衡量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主要有四个标准。一是看土地出让金是谁交的,有无单独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看有没有计入公摊,购房者房款中有无分摊;三是它以什么方式立项的,是否属于单独立项和规划;四是对于以地下防空设施改造后作为车位使用的,依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也只能出租而不能买卖。而目前开发商所销售的地下车位大多因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等各种原因,导致其往往没有产权。对此,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学明提醒业主,这些没有产权证的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另外,开发商承诺的付款后车位可以一直使用到房屋使用权期满,属于误导消费者。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库),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个别开发商在销售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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