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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当下的道德自由层次
转化,并为避免因主体失误而产生负面行为结果,提供了某种担保。由此可见,“永恒存在”式的道德主体不仅具有自觉(合乎理性的规范)和自愿(出于内在意愿)的品格,而且其行为表现出趋善的自然向度。 如果更进一步,“永恒存在”原则的最高层次是达到“无我之境”,例如雷锋、孔繁森<<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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