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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公会与中国近代法制

规定。北洋政府除了也颁布过宪法性文件以外,还逐渐形成了由法典、单行法规和判例、解释例构成的法律体系。这一体系在以后的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挥。
  到了20世纪30年代,中国近代法制基本建成,其体系被称为“六法体系”。这个“六法”定型为宪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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