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T > 探索与争鸣
上海律师公会与中国近代法制
律师公会后才能执业。《律师法》明文规定,律师非加入律师公会的,不得执行职务。这就使上海律师公会的参会律师越来越多,律师公会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了。据统计,1913年不到40人,1921年时增至198人,1931年时为816人,1939年达到1204人。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上海律师公会的人数仍保持在1000人以上。[1<<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