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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造地相关概念的法律解析
民海岛。”对于海岛能否作为填海造地的对象,可以根据《海岛保护法》第27条,“严格限制填海、围海等改变有居民海岛海岸线的行为,严格限制填海连岛工程建设;确需填海、围海改变海岛海岸线,或者填海连岛的,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项目论证报告、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申请文件,依照<<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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