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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也需要法权平等
资料分配实行等级制,特权阶层的显赫,是苏共建立的体制的需要和产物,某种程度上也是苏共在苏联社会政治生活中特殊地位的体现。因此,苏共中央将任何反对等级制、反对特权的言行,都扣上“反党、反社会”的罪名,进行严厉的司法处罚。勃列日涅夫当政时期,苏联出现的“持不同政见者运动<<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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