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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题中应有之义
却不得超过一年,两者显然是矛盾的。两者的冲突能否以再派遣的方式来实现协调呢?答案是否定的。该法同时强调“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按照这一规定,如果要进行再派遣,两个派遣岗位要同时规定在<<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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