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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三个阶段
商组成董事会负责经营,突破了传统社会宗族救助的固有框架,开启了近代慈善团体的新模式:官商共同经营、董事制度。遗憾的是在这一时期类似的团体在全国极为罕见。 1912年之前传教士和国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式、目的和影响明显不同。传教士偏重于创办具体的机构,而中国政治家、思想<<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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