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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题中应有之义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有关方面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中有一系列对劳务派遣岗位的限制性规定,其中第三十八条就有“用工单位一般在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岗位<<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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