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一个真实的董秘职场
般都会兼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履行董秘职责一般只占他们工作量的一小半,大多数董秘还有很多其他工作要做。一位在河南某上市公司做过多年董秘的人士总结说:“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董秘,既要对外镇得住场面,对内管得了企业;又要对上守得住秘密,对下协调一切。”高危、辛酸的董秘虽然都是董秘,但并非所有的董秘都能顺风顺水。每到年报季,上市公司的公告中都有不少董秘递交辞呈。据统计,单2014年以来,已有72位上市公司董秘因不同原因而辞职,17位董秘被处罚,而自国内股票市场产生以来,有几百位董秘因为公司违规而受到处罚,甚至因此而被调整或撤换,因此董秘的任职心态多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作为上市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和对外窗口,董秘被定义为“信息披露部门负责人”。当上市公司受处罚时,董秘往往是第一责任人,信息披露不规范,股东会未能及时召开,董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与董秘的责任相比较,董秘的权利却很难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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