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新股中考:超三成企业报忧 存业绩粉饰嫌疑
疑是出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的考虑。之前的IPO项目,实在是花费时间、人力和物力。”上述保代对《投资者报》记者直言,“比起新项目,老项目的潜在风险更让人感到压力。”《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规定,新股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2013年年底,证监会新规进一步明确,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上述规定是针对主板和中小板的企业,不过新规的执行不论对个人还是公司的压力都更大了。”东北证券的保代坦言。如2012年上市的科恒股份与南大光电,上市后很快曝出净利润锐减50%以上的消息。证监会对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在上市过程中存在业绩下滑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对两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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