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网络传播2013年第12
我国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
共1页
2013年10月30日,第13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在郑州开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发表主旨演讲时提出,实现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就是要把建设为民、文明、诚信、法治、安全、创新的网络空间作为互联网发展目标。而要实现这“六个目标”,需要继续发挥广大网民的主体作用,发挥网络媒体的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携手、合力共建。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尽管网络空间有着虚拟、隐蔽、间接、低门槛等特点,但终归属于社会公共空间的范畴。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维护文明和谐的网络秩序,是所有网络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广大网民应有的自觉意识。网络是把双刃剑,其传播的信息能量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是网络乱象也不可小觑。如何扬长避短,最大化网络信息传播优势,最小化网络乱象负面影响,已成为网络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 19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