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厘清网络言论法律边界
借鉴其他国家通行的法律规制原则研究论证后的产物。然而进入多元化发展的当今中国,任何事物的产生都会有“不同声音”。也有一部分人对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表示怀疑,担心互联网会因此而失去“言论自由”,妨碍了他们的自由表达权。而《解释》里关于点击量、浏览器、转发量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也成了大家争议的焦点。任何一个法律刚出台的时候,都不敢说是完美无缺的,而是需要相关的实践使其变得更好。依法管理互联网是个长期的实践过程,“两高”的司法解释也不是有关机构围绕互联网言论立法的终结。在依法“治”网这个前提之下,我们再去探讨相关的各种细节,包括这些条款究竟好不好,今后又该如何去丰富,才是题中应有之意。正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教授阮齐林说:“如果想要变得更好,还是始终要注意,我们在享受网络给我们带来的表达权利和监督权的好处的时候,应该有一定的宽容度和容忍度,我们有这个宽容度和容忍度,会使我们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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