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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回被“卖”的房子
符合客观实际,因为这是一种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行为。现在,赠与早已完成,并且已满一年,早过了可以撤销的时限。” 买卖关系不存在 法院认为,在本案中原、被告均确认双方没有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关系。 对此,法院这样解释:虽然对于当初签<<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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