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X > 现代园艺
森林火灾防治技术
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森林防火<<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