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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岁月里留下的三联轶事

作生产社,即把全部财产作为职工共有,以职工过去所得工资数额多少为比例,作为股份,分给全体职工。以后新进职工,则于一定时间,以月薪十分之一投入书店作为资金。
  但当时国民党法律规定,合作社组织是非法的,不许注册登记,因此合作社制度只是在内部行施,而对外则仍然作为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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