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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水一战
理时的当庭供述截然不同。原审认定荆犯罪事实成立的直接证据只有一个,即其本人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荆在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的供述均否认了自己有运输毒品的行为。同样是被告人的供述,在《刑事诉讼法》面前同样都是证据。更何况指控荆有罪的唯一证据是典型的孤证。原判所认定<<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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