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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分析
态度的客观化、行为化,在实践中主要形式是向被害人真诚道歉,积极返还赃款、赃物,尽自己所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笔者认为,在实践中检察人员在考察这一条件时一定要把主观的悔罪“态度”和客观悔罪“行为”结合起来,只有“态度”是真实的,才会有有效的“行为”,也只有真诚的态<<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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