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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检察监督
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很好,虽系流动人口,但在本地经营废品收购业务已达10年。基于上述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刑事拘留明显欠缺应急性和必要性,但是公安机关依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刑事拘留,且以“结伙作案”为由将刑事拘留期限非法延长至30日,并提请本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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