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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检察监督

外的单位提出的异议、申诉);辩护律师对其无任何言论权。同时,立法并未规定刑事拘留的司法审查机制。这就造就了刑事拘留的决定、变更及期限的延长具有终局性和不可救济性。三、刑事拘留的检察监督立法规定的不完善、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外部监督缺位导致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的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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