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检察官
论刑事诉讼平衡模式
值。证人出庭作证,可以有效地体现司法文明和程序价值。侦查机关为实现“打击犯罪”的效果,自觉或不自觉地对证人有诱导性或压迫性的提问。证人出庭作证,其在侦查阶段所作证言则“效力待定”,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滥用司法权力。另一方面,所有证据在法庭上公开质<<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