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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法律依据及实践路径实证研究
验、检查笔录和鉴定意见的制作不存在侵犯人权的问题,因而不属于非法实物证据排除的适用范围。[6]而对于非法言词证据则实行绝对排除,自然不存在要求侦查机关就合法性进行说明的情形。3、危害程度上,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这要结合违法取证行为的违法程度<<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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