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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及查办措施
名义,将公款私分。导致农民不能足额的领到补助金、补贴款,甚至分毫领不到。(二)私自截留,挪作他用由于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有的惠农资金流转涉及省、市、县、乡(镇)、站(所)、村,最后才能发放到农民手中。作案人员利用管理、分配、发放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或公款私存套<<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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