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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民事检察工作的应对
察机关法律监督部分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监督方式,扩大了监督范围,强化了监督手段。对于这些修改,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回应?笔者对此做了一些初步的思考,这里试为阐述,期能供实务部门参考。一、监督理念的更新:法院救济优先检察机关在法院救济优先的情况下,可能面临二少一多的情形:<<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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