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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审判监督置换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司法规律的法制归位(下)

必须要首先考量其程序的正当性和实体的公正性为先决条件;其次,要满足抗诉的基本条件;再次,要权衡抗诉的必要性。二是检察建议。在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执行裁定、执行决定、具体执行行为违法,尚未达到抗诉的条件,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与法院和执行法官协商一致督促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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