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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刑诉法下对鉴定结论审查判断的新变化
人是否出庭达成一致,并向法院说明该情况,提前做好质证准备。(三)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力度近年来我国鉴定机构体制尚处在变革之中,鉴定机构及从业人员虽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还存在着枉法鉴定、鉴定水平欠佳、内涵不足等问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该加大对司法鉴定<<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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