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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运行机制初探
不具备建立独立或半独立未检机构的地方,确立数名未检人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二、对未检职能一体化机制的探索(一)未检职能一体化机制的制度依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设置“未成年人专门诉讼程序”,对于少年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必将推动涉及未成年<<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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