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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若干问题

显然罪刑不相适应,而应当按照观念的竞合,从一重罪论处,仍应当按照集资诈骗罪处罚。三、本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可见本罪针对的并非是一般的传销行为,而是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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