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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政执法机关愿意提供的材料。三、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思考(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立法完善1、确立刑事先理原则。所谓刑事先理,是指在某一案件既是民事或行政违法案件又可能是刑事案件即责任竞合时,原则上应先由司法机关按刑事诉讼程序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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